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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私立公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空白課程實施辦法
ㄧ、依據:
教育部「綜合高級中學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目的:
1. 尊重綜合高中學生依個人性向自由選課。
2. 協助綜合高中學生妥善運用時間,充分掌握空白課程之自我學習。
3. 提昇學生自我規劃及學習能力,養成個人自動學習之良好讀書習慣。
4. 為使本校空白課程制度化,訂定空白課程實施辦法。
二、參加對象:本校綜合高中全體同學。
三、活動時間:綜合高中學生未修課時間。
四、活動地點:以空堂教室及專門教室為主,配合學習活動型態改變地點。
五、輔導人員:本校全體老師、實習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
六、實施方式:
(一) 空白課程同學須依照學校作息時間為準。
(二) 在空白課程時段中,請至指定教室自習,有輔導老師負責管理教室秩序及點名。
(三) 若臨時需請其他老師指導,請事先甄詢老師同意、並向原負責老師報告,於約定之空堂時間進行學習活動,並由指導老師簽名認證。
(四) 學生於該空白時段,在輔導老師指導下,可進行活動內容如下:
1. 自習。
2. 學習檔案製作。
3. 圖書館利用。
4. 進階學習、補救教學或重補修。
5. 由輔導室進行團體或個人諮商輔導。
(五) 學生於該空白時段,若未依規定至指定地點參與學習而逗留於外者、或未依規定由教師進行認證者,均送交訓導處,依校規議處。
七、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經校務會議中提出討論,通過施行之,修正時亦同。
八、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93學年度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