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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學程
(一)教育目標:
1.培育室內整體設計及裝修技術之基層人才。
2.訓練設計繪圖監造及管理之實際用技能。
3.傳授室內設計之相關專業知識與法規。
4.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環境。
(二)學習內容:
1.以下四項為排課之準則:
A.室內設計能力的陪樣與訓練。
B.室內施工圖的完整繪製能力。
C.電腦輔助設計及繪圖得整合能力。
D.技術是技能檢定證照的取得。
2.課程及結構:
A.一年級課程及結構:以教授基礎專業能力為主所學科目中有基本設計、家具材料設計概論、設計素描色彩及裝潢實習等。
B.二年級課程及結構:為承接一年級之基礎進而熟是相關知能所學學科有-電腦繪圖、表演技法設計、素描家具製圖、室內施工圖、裝潢實習等。
C.三年級課程及結構:除承一二年級基礎外,並著重於整體室內設計之技能所學科目有-室內設計商業設計、室內施工圖、電腦繪圖及裝潢實習。
(三)未來進路:
1.升學:可參加科技大學四年制技術學院及二年制專科校之室內設計系空間設計是工業設計是是傳達系等之推薦甄選及申請入學。
2.就業:
A.室內設計公司 擔任設計師 助理設計師 繪圖員或現場監工管理員。
B.系統家去及廚具公司之設計及繪圖人員。
C.自行創室內設計公司發揮所學。
D.巨大賣場設計人員。
**競賽表現**